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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 兴和议与士人气节
王 曾 瑜

提 要:本文分两部份,第一部份针对在某种程度上肯定绍兴和议的一些议论,提出了商榷意见,认为从史实上看,宋高宗和秦桧的降金乞和政策并无值得肯定的因素, 所谓“秦桧再造南宋”之说,是经不住史实检验的。第二部份是介绍和评价围绕绍兴和议的士人气节问题,并对朱熹, 特别是郑樵等人的失节行为作了论析和批判, 指出在古代专制腐败政治下,士大夫失节是正常状态,守节反而是非常状态。

关键词:绍兴和议、气节、朱熹、郑樵。 

  一、评价绍兴和议的讨论

在中国史学界,对宋高宗和秦桧的对金屈辱和议存在着分岐的看法,有的否定,有的事实上持某种肯定的意见。不久前出版的何宗礼先生等所撰《南宋史稿》,①其中有徐规先生所写的序言说:

“如在和战问题上,以往史家常常是无条件地赞美抗战,反对妥协,把一切主张妥协的人都归入到投降派的行列。本书作者却认为,对提出妥 协的人必须作具体分 析,如果在敌强我弱,或强弱相当的形势下,为争取喘息时间,与敌人作些妥协,以为后图,亦未尝不可,他们实质上与真正的抗战派并无两样。从历史上看,绝大 多数和议的签订,都是双方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达到某种平衡的产物,一旦这种平衡局面遭到破坏,要继续维持和议就不可能,即使‘绍兴和 议'也不例外。那种以 为绍兴前期南宋有力量收复中原的看法,这是对宋、金国情缺乏了解的缘故。‘绍兴和议’对南宋带来的严重后果当然不难想象,但是它使大 规模的战争得以停息, 为南宋政权的休养生息、积蓄力量、报仇复国赢得了时间,在客观上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。因此,后人谴责宋高宗、秦桧集团签订“绍兴和议”,主要不在于签订和 议的本身,而在于他们签订和议的目的只是为了偏安江南一隅,甘为金朝臣属,以及后来他们所执行的一系列迫害抗战派、文恬武嬉、不思恢复的反动政策,遂使以 巨大代价换来的一点积极作用,丧失殆尽。我认为这一观点和看法是完全正确的,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。”

首先应当说,史家并非是无条件地赞美抗战,例如张浚是南宋前期是一个公认的抗战派,无论是已故的邓广铭先生或笔者本人的论著中,都对他持相当程度的批评意 见,已故的杨德泉先生在《张浚事迹述评》一文中,更是持近乎全盘否定的态度。②研究历史的起码原则还是实事求是,尽管张浚主战,又怎么能对他的乖谬措置无 条件地赞美呢?依南宋初年的国情,抗战派决非都主张冒险进攻,如李纲审时度势,时而主守,时而主攻,决不①按《南宋史稿》一书存在着过多的硬伤,当另作别 论,参见《中国史研究》2000年第4期赵冬梅先生《〈南宋史稿〉(政治军事编)辨误举例》。②参见《宋史研究论文集》1982年年会编刊。

言和,因为和即是降,是一种投降方式而已。如果要认真讨论南宋前期的所谓“绍兴和议”(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历史 名词,似乎不必要按以小事大、以臣奉君的原 则,非改成“皇统和议”不可),对宋方而论,“妥协”一词只怕是完全 不够的,人们不能回避投降的问题,这应当是展开讨论的基点。按照绍兴十一年(公元 1141)的和议条款,宋方对金方称臣和纳贡,金方得到大片在战场上没有得到的土地,包括岳家军收复的唐、邓、商、虢州,吴玠军坚守的和尚原要塞,吴璘等 军收复的陕西州县等。正如宋人吕中评论说:

“向者战败而求和,今则战胜而求和矣;向者战败而弃地,今则战胜而弃地矣。”①

又如文士何宋英上书抨击宋高宗说:

“自旷古来,未有受辱如朝廷也!未有忍辱如陛下也!”②

由此可见,仅用“妥协”一词,是难以反映“绍兴和议”的实质。签订和 约者“的目的”与“签订和议的本身”,只怕根本不存在一分为二的余 地,而区别对待,在 逻辑上似也难以说得通。相反,人们推究当时的史实,却很容易看到两者的完全一致性:一是宋高宗和秦桧签约的目的正在于苟安一隅,而使所谓“一点积极作用”“丧失殆尽”的“一系列政策”,也根本不是在订约“后来”才“执行的”,二是条约本身对宋的极端耻辱性。

关于“休养生息、积蓄力量”,为“报仇复国赢得了时间”等, “客观上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”的论点,就笔者个人的读史范围而论,在当时“提出妥协的人 ”中, 是找不到此种计划的。本无此种计划,又未积蓄力量,准备“复仇报国”,则“客观上的 ”“积极作用”也就难以成立。至于“休养生息”,无非是宋高宗之流骄奢 淫佚,以民脂民膏厚自奉养,百姓又如何“休养生息”,在拙作《荒淫无道宋高宗》中已有说明。由此可见,绍兴和议 的“积极作用”,只怕还是今人按自己的“妥 协”意念,另加于古人的设计,而当宋高宗和秦桧签订和约之前后,是根本不存在的。

历史上的和战问题,极为纷繁复杂,很难用一个“敌强我弱”或“强弱相当的形势下”,就应当进行“妥协”的公式加以框定。例如南、北朝时,双方大体维持了军 事均势和对峙,却没有订立什么和议,这就是在上述公式之外的。又如二十世纪的中日战争,就综合国力而论,日方远胜于中方,尽管日方也曾施行政治诱降,但中 方从未正式提议和谈,这又是在上述公式之外的。在山河破碎、人民涂炭的情势下,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是宁愿战死,也不愿跪在侵略者的刺刀下求生、求妥协的。

古语云“人命关天”,“佳兵不祥”,人的生命当然是极其宝贵的,而大 的战争又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大规模的流血。一切善良的人们都渴望和平,反对战争。但是, 人类历史上又不乏以战制战,以流血的代价赢得历史进步的事例,这是历史的辩证法,也是人们的常识。杜甫著名的三吏、三别诗深刻地反映了人们厌苦战争,痛心 战争,却又不得不投身战争,甘愿献身的心态。应当说,杜甫和陆游的不少类似诗篇,是为中华民族的后世子孙留下了很可珍视的教益和启示,评价绍兴和议,是否 可以“使大规模的战争得以停息”,作为一项宋高宗和秦桧的德政,在杜甫和陆游的诗篇中早已有了现成的答案。

① 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,以后简称《要录》,卷146绍兴十二年八月己丑附录。
②《三朝北盟会编》,以后简称《会编》,卷227,《要录》卷190绍兴三十一年六月,何宋英或作何廷英。

在军事问题上,无非是实力和实力的运用两项变数,而根本不存在常数。在历史上,弱小者敢于横挑强敌,百折不挠,战 胜强敌的实例也比比皆是。纵观北宋末到绍 兴和议前的宋金战史,一个基本史实是宋军愈战愈强,而金军愈战愈弱。当金军初入中原时,由于宋徽宗时的专制腐败统治,宋军无疑是一触即溃,或不战而溃,根 本没有能力进行野战,只能进行守城战。王禀指挥的太原保卫战,则是当时最悲壮的一幕。从建炎元年(公元1127)冬到翌年春,宗泽以东京留守的身份,事实 上主持前沿军事,情况就发生了重大改变,金军对开封发动的最凌厉攻势遭受严重挫败。这与北宋末的开封失守形成鲜明对照。宗泽准备大举北伐,却不幸因心力交 瘁而病终。此后,在宋高宗和黄潜善、汪伯彦的昏暗政治下,南宋终于走向蹙地数千里,自黄河退到大江的悲惨局面。建炎三年(公元1129)、四年(公元 1130)间,金军渡江作战,既是其军事胜利的颠峰,却也走向了物极必反。韩世忠指挥的黄天荡之战,使金军受到挫折,岳飞又麾兵克复建康,将金军全部逐出 江南。绍兴元年(公元1131),张荣率抗金义军在缩头湖一战,赢得全胜,迫使金军退到淮水以北。吴军在当年的和尚原之战和绍兴四年(公元1134)的 仙人关之战,使金军蒙受自灭辽破宋以来的两次惨败。当时,金军的主力和基干是女真骑兵,最利于在秋冬季节纵横驰骋于平原地区。和尚原和仙人关两战是山地 战,尚可说是“以失地利而败”,然而到绍兴十年(公元1140),刘军进行的顺昌之战,则开创了在平原地区大 败金军的新纪录。①如果说,顺昌之战尚有利 用女真人不耐酷暑的天时,而以逸待劳因素,则岳家军大举北伐,又是在闰六月之后的七月,即在最利于女真骑兵发挥威力的天时和地利条件下,以少击众,先后在 郾城和颍昌两次大战中,大破金军主力。面对岳家军的兵威,金军曾被迫放弃开封。②

宋军是有严重的军事弱点的,首先就是宋高宗唯愿以战求和,不惜屈辱苟安的大政方针,在此方针指导下,其他的弱点,诸如有的将帅拥兵玩敌,各军不能协同作战 等,也就 相应地无法解决。尽管宋军存在弱点,但正如笔者在《宋高宗的对金屈辱外交》一文中所说:“一个最明显、最基本的史实,就是南宋军力自 守有余。有此情势下, 宋高宗完全有多种选择的自由。例如,他可以取守势,却仍维持对金的敌对状态,南北朝的对峙,即早有先例。他也可以争取较为体面的、平等的和议,若无此种和 约,则宁愿不和。但是,宋高宗却宁愿以屈辱和议为快。”③

①《会 编》卷202汪若海札子。
②关于金军一度放弃开封,不仅《鄂国金陀稡编》卷8《鄂王行实编年》有记载,《金史》卷 77《宗弼传》事实上也承认,在岳飞撤兵后,完颜兀术命孔彦舟重占开封。
③香港《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》新第3期。此段文字曾转载于 《宋史研究通讯》1995年第1期。

《南宋史稿》显示了似乎是互相矛盾的倾向,有时对宋高宗和 秦桧有所批评,有时又对他们的降金乞和行为有所肯定。例如此书第81至83页,引用陆游《老学庵 笔记》等个别记载,力辨秦桧不是“奸细”。①第134页又特别引用 明人丘濬的话,②说“秦桧再造南宋”,认为是& ldquo;颇有见地的”。

①参 见《岳飞研究》第4辑何忠礼先生《〈老学庵笔记〉中所见的秦桧》。
②按 书中将“丘”沿用后来的清讳,改为“邱”,“濬 ”简化为“浚”,也是一条似乎是不应有硬伤。 按书中将 “丘”沿用后来的清讳,改为“邱”,“濬 ”简化为“浚”,也是一条似乎是不应有硬伤。 

关 于金人放秦桧归宋的问题,拟另文讨论。至于秦桧再造南宋之功,笔者正好在《宋高宗的对金屈辱外交》中有一段文字,今复述于下:“有 一种论点认为南宋再造 乃秦桧之力。此说显然无法经受史实的检验。若无南北方广大抗金军民和官员的努力,军力之重振,金朝是决不会体谅宋高宗的告哀乞怜,而自行放弃灭宋之图谋。 如真要讨论所谓南宋再造之功,这只能归之于抗金军民和官员。人们不可能找出秦桧对重振南宋军力,抵御金人方面,作出任何贡献。他归宋之初提出的‘南人归南,北人归北’,其实只是当时金人一项和谈条款的翻版。秦桧的历史作用,只是在经抗金军民和官员的努力,金人事实上已无力吞灭南宋的形势下,协助宋高宗, 完成了屈辱和议。”

学术贵于民主,贵于自由表达己见,贵于进行平等的讨论,但笔者个人也完全无法赞同徐、何两先生自称是“完全正确& rdquo;的观点,故愿在此提出讨论,如有不对,欢 迎两先生和其他同仁进行批评和商榷。如果要说一句真心话,笔者费心思和笔墨参加这种讨论,是被迫的,是做了一件本不愿做,却又不得不做的事。宋史的研究领 域如此广阔,史学研究者本有大展才智的用武之地,花费才智和精力,对宋高宗和秦桧的降金乞和行为,力图挖掘其“积极作用”,希望有所辩护,有所肯定,窃以为可惜了。当然,也许笔者此种想法本身就值得批评。

“诸公可谓善谋身,误国当时岂一秦”

  二、围绕着绍兴和议的士人气节

中国古代儒家是十分强调气节问题的。气节当然是属于伦理道德范畴的问题,却又是自古迄今普遍存在的,因为人们立身行事,对是非善恶,总须有个态度,事实上 又是无法回避的。宋末文天祥在《正气歌》中,歌颂了历史上在不同条件下的气节典型:

“时穷节乃见,一一垂丹青。在齐太史简,在晋董狐笔,在秦张良椎,在汉苏武节。为严将军头,为嵇侍中血,为张睢阳齿,为颜常山舌。或为辽东帽,清操厉冰 雪,或为出师表,鬼神泣壮烈,或为渡江楫,慷慨吞胡羯,或为击贼笏,逆竖头破裂。是随所旁薄,冽烈万古存,当其贯日月,生死安足论。”①

在绍兴和议前后,气节问题无疑是集中在反对降金乞和。当时一切有志节之士莫不反对屈辱媾和,这决不是如投降派程敦厚所谓“不量其力 ”。②杨愿所谓“多饰虚 名,不恤国计。沮讲和之议者,意在避出疆之行;腾用兵之说者,止欲收流俗之誉”。③恰好相反,他们是估量了双方实力对比,认为完全不 需要,也不应当有屈辱 和议。被迫退闲的一代名臣李纲上奏说,“原其所自,皆吾谋虑弗臧,不能自治自强,偷安朝夕,无久远之计”。 “与其事不共戴天之雠,仰愧宗庙,俯失士民之 心,而终归于亡,贻羞无穷,曷若幡然改图,正仇雠之名,辞顺理直,以作士民之气,犹可以履危而求安,转亡而为存”。④理学家程颐的弟 子尹焞引《礼记·曲 礼》之说,“父母之雠不与共戴天,兄弟之雠不反兵”。⑤按照儒家伦理,且不论割地、纳贡等问题,宋高宗向父母兄 弟之仇下跪称臣,就是典型的丧失气节的行 为。

宋高宗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气节,最初就是在主持和谈的左相赵鼎的建议下,举起了一块“孝”字号遮羞布。等到生母韦 氏和父亲的棺材南归,而难兄宋钦宗却无法回 来,一个小武官马元益针对“迎请天属”失败,而上书言事,理屈词穷的皇帝只能说:“真宗皇 帝澶渊之盟,敌人不犯边塞。今者和议,人多异论,朕不晓所谓,止 是不恤国事耳!”至此地步,“孝”字号遮羞布已经不顶用,明知自己悌道有亏,又只得飞起一 顶“不恤国事”的铁帽子压人,下令将马元益流放,“庶几人知劝 惩”。⑥

①《文 山先生全集》卷14。
②《要录》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戊戌。
③《要录》卷152绍兴十四年十一月壬申。
④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85,《梁溪全集》卷 102《论使事札子》
⑤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348,《和靖尹先生文集》2《谏议和札子》。
⑥《要录》卷155绍兴十六年九月甲戌,卷156绍兴十七年四 月丙辰,《宋会要》职官70之31。


事实上,所谓“人知劝惩”的清洗抗战派的政策,是在正式订立绍兴和议的前三年,即绍兴八年(公元1138)就开 始的。反对还是赞助降金乞和,是官员们升迁 还是降黜首要标准。士大夫们要守节,就必然不能赞成降金乞和,就必然要降黜甚至受严重迫害;反之,要博取高官,就必须赞助屈辱苟安。秦桧党羽何若 “论士大 夫不恤国事,专为身谋”,①成为主战者的一条罪名,其实,真正“不恤国事,专为身谋”者, 正是那些赞助苟安,以钻营利禄者。杨愿是秦桧的一条凶狠的鹰犬, 又是一个最工于柔媚的执政,他的降金言论,已如前面所引。然而在早年,杨愿并非没有激愤的正论,据《水心文集》卷23杨愿墓志铭所引:

“谋以活国 者,国常存而身随之安;谋以活身者,国常亡而身随之危。今一举而迁金陵,求活身也,非活国也。虏既灭吾国矣,陛下将活其国 以自存乎?将活其身而国终于亡乎?”

这与前引的降金言论,简直判若两人,是什么使杨愿完成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呢?其实也无非是“利欲熏心”四字。

在宋高宗和秦桧的威逼和利诱下,正如朱熹所说,“向者冒犯清议,希意迎合之人,无不夤缘,骤至通显,或乃踵桧用事。“士大夫狃于积衰之俗,徒见当时国家无事,而桧与其徒皆享成功,无后患,顾以亡雠忍辱为事理之当然,主议者慕为桧,游谈者慕其徒,一雄唱之,百雌和之”。②大批的士大夫不能不失节。

当时通过科举当进士,可能还胜似今日当院士,成为文士们的头等大事。秦桧党羽汪勃上奏说:“陛下兼爱南北之民,力定和议,与天下更 始,崇儒重道,同符祖 宗。臣愚以为今年科场,当国学初建,万方多士将拭目以观取舍,为之趋向。欲望戒敕攸司,苟专师孔孟,而议论粹然,一出於正者,在所必取;其或采摭专门曲 说,流入迂怪者,在所必去。”宋高宗看後说,“勃论甚善”,“此所以 正人心也”,他下“诏有司,凡私意臆说尽黜之”。③事实上,当绍兴和议后,士人们要得 到金榜题名,就非附会降金政策不可。

绍兴十二年(公元1142)殿试,陈诚之的策文引证汉高祖、汉光武帝等事例说,“臣之深思,窃以休兵息民为上策”;今陛下任贤(当然是指秦桧)不贰”, “行之以诚一,则振中兴之业,又何难乎”?得头名状元。第二名秦桧养子秦 自不待论,第三名杨邦弼的策文说, “陛下躬信顺以待天下,又得贤相,相与图治, 中兴之功,日月可冀”。④此后的科举就一直沿袭此例。

① 《要录》卷152绍兴十四年十二月癸卯。
②《朱文公文集》卷75《戊午谠议序》。
③《要录》卷152绍兴十四年八月癸 卯,甲辰,《水心文集》卷24汪勃墓志铭
④《要录》卷145绍兴十二年四月庚午。


绍兴十五年(公元1145)状元刘章在策文中强调“陛下既以先修其身,而又任用真儒,始终如一”,第二名王刚中 说:“帝王之应世,非治天下之难,必得真贤 硕能之用为难。”这两人后来都因“不附”秦桧,而受到排斥,①但当时为了难得的功名机遇, 也只能说违心之论。

绍兴十八年(公元1148)科举,本拟定头名的董德元因为已有右迪功郎的官位,改为第二,他是个无耻之徒,后来当上秦桧独相时的末班执政,其策文说: “晋 之失不在于虚无,失于用兵故耳;唐之失不在于词章,亦失于用兵故耳。”用以推崇宋高宗的对金政策。被定为状元的王佐的策文说, “王羲之言隆中兴之业,政以 道胜,宽和为本,盖讥不务息民保国,而欲以兵取胜也”。“况陛下今日任用真儒,修明治具,足以铺张对天之宏休, 扬厉无前之伟绩,则光武之治,不足深羡”。 尽管王佐后来因不愿阿附秦熺,而被摈斥,②但他中举之时,仍不得不赞扬“真儒”秦桧。特别应当指出者,著名的理 学家朱熹也是同榜中举者,然而今人再也找不 到他当时的策文。据台湾学者宁慧如先生《朱熹与科举》一文的研究,朱熹对那次中举根本没有荣耀感。《朱子语类》卷104说:

“刘(子翚) 后说与某,某遂疑此僧更有要妙处在,遂去扣问他,见他说得也煞好。及去赴试时,便用他意思去胡说。是时文字不似而今细 密,由人粗说,试官被某说动了,遂得举。”

他在此处承认自己只是“胡说”,无疑有很深的自责之意。又《朱子语类》卷107说:

“某是时已自 断定,若那番不过省,定不复应举矣。”

朱熹当然有很深的爱国主义精神,即使到晚年,对学生“每论及靖康、建炎间事,必蹙 惨然,叹息久之”。③依朱熹 的文化修养,只是登同榜中的第五甲第九十 人,④也可推知其违心之论说得不重,对宋高宗的降金政策吹捧不力,但又毕竟不得不说,不得不捧。

绍兴二十一年(公元1151)的头名状元是赵逵,其策文说,

“陛下以神器之大,方与元老大臣协谋比德, 以缉熙中兴之功。承平日久,士为曲学阿私之计,而风俗坏。尚赖祖宗之泽未远,廊庙大臣有质正不挠者,出身捍难,作多士之气,以摧折仓卒之变,维持至今,此道不坠”。⑤

①《要录》卷 153绍兴十五年三月己巳,《宋史》卷386《王刚中传》,卷390《刘章传》
②《要录》卷157绍兴十 八年四月庚寅,《渭南文集》卷34《尚书王公墓志铭》。
③《朱子语类》卷107。
④《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》。
⑤《要录》卷162绍兴二十一年闰四月丙子。


现 在看来,对这位所谓“元老大臣 ”、 “廊庙 大臣”秦桧已经吹捧得够肉麻了,然而据《宋史》卷381《赵逵传》说,“时秦桧意有所 属,而逵对独当帝意,桧不悦”,此后“桧滋怒,欲挤之,未久而死”。& ldquo;方桧权盛时,忤桧者固非止逵一人,而帝亟称逵不附丽”。

绍兴二十四年(公元1154)的状元是张孝祥,他在策文中沿用当时的陈词滥调说,“往者数厄阳九,国步艰棘,陛下宵衣旰食,思欲底 定。上天之,畀以一德 元老,志同气合,不动声色,致兹升平。四方协和,百度俱举,虽尧、舜、三代无以过之矣”。“今朝廷之上,盖有大 风动地,不移存赵之心,白刃在前,独奋安刘 之略,忠义凛凛,易危为安者,固已论道经邦,燮和天下矣。臣辈委质事君,愿视此为标准”。①宋高宗对秦桧私宅题词“一德格天之阁”,故“一德元老”遂成秦 桧的尊称,而“大风动地”一联是秦桧喜欢的骈文。张孝祥是南宋的爱国词人之一,他的《六州歌头》向来被人们誉为 爱国词的代表作之一。他当状元后,还深受秦 桧的迫害。但在策文中,却不得不说那么多违心话,无非是为了功名,只能临时迁就一下。其后世流传的《于湖居士文集》,就没有收入那篇中状元的策文。

但当时科场中还是不乏有志节之士。徐庭筠参加科举,“科场尚谀佞,试题问中兴歌颂”,徐庭筠叹息说:“今日岂歌颂时耶!”他“疏其未足为中兴者五,见者尤 之”,徐庭筠说:“吾欲不妄语,而敢欺君乎?”②陆游最初在两浙转运司解试时,名列第一, 在秦桧孙秦埙之上,因此触怒权相。他也与张孝祥同时参加绍兴二十 四年科举,这是作弊最烈的一次,大批秦党子弟都被录取,而陆游“又以秦桧所讽见黜,盖疾其喜论恢复”。③

此处还可举一个失节之士,这就是被一些史学史研究者抬举的郑樵。其文集《夹氵祭遗稿》卷2《献皇帝书》,即是上宋高宗书,其中说:

“恭惟皇帝陛 下诚格上下,孝通神明,以天纵之圣,著日新之德,君臣道合,一言而致中兴,自书以来,未之闻也。”

又同书卷3《上宰相书》,即是上秦桧书,其中说:

“兵火之后, 文物荡然。恭惟相公拨灰烬而收简编,障横流而主吾道,使周孔之业不坠于地。士生此时,宁无奋发。”

上引两段文字将荒淫无道的皇帝赞为亘古未有的圣君,把人莫予毒的权相尊为继周孔之业的真儒,确是达到了极其肉麻的程度,那怕稍有一点自尊心,是难以落笔 的。

①《要录》卷166绍兴二十四年三月辛酉。
②《宋史》卷459《徐中行传》 附传。
③《四朝闻见录》乙集《陆放翁》。


郑樵也果然得到秦桧父子的提拔,绍兴十八年,宋高宗下令,“布衣郑樵为右迪功郎,以经筵官秦 等言其学术也”。①秦桧死后,因王纶等举荐,郑樵又赴行朝,再补右迪功郎,充枢密院编修官。②此处有一段情节不明,这就是宋廷既已授予郑樵右迪功郎,何以在十年后重授,但这无关郑樵的大节。绍兴三十二年(公元1162)三月,“枢密院编修官郑樵卒& rdquo;,这正好是宋高宗在位的最后一年,郑樵时 年五十九岁。宋高宗在位计三十六年,是郑樵的主要活动时期。上引其两封上书,其中如“兵火之后”即是指绍兴和议 后,“孝通神明”是指宋高宗生母韦氏南归, “中兴”又是绍兴时的常用语,诸如此类,可以确认是上宋高宗和秦桧而无疑者。周必大在日记中说:“樵好为考证、伦类之学,成书虽多,大抵博而寡要。平生甘 枯淡,乐施予,独切切于仕进,识者以是少之。”依周必大所说,在绍兴二十八年后,郑樵两次受“御史叶义问 ”和“言者”弹击,③可能就是与依附秦桧父子有 关。后来的《宋史》卷436《郑樵传》其实就是抄录周必大的评论。“切切于仕进”,正是他阿谀宋高宗和秦桧的主 要原因。当然,作者并不想以此非议郑樵的某 些史学成就。

宋高宗和秦桧为了推行和维持对金屈膝媾和,就必须疯狂地摧残士人的气节。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固然十分强调气节,然而在专制腐败政治下,士大夫失节是正常状 态,守节反而是非常状态。在中国古代专制政治史上,皇帝亲小人或君子,是个经常性的议题,然而在事实上,皇帝亲小人是正常状态,而亲君子又是非常状态。亲 小人,用各种手段威逼和利诱士大夫失节,宠用随风使舵之人、曲学阿世之士,以至使他们飞黄腾达,乃是专制腐败政治的必然需求。

且以绍兴和议到秦桧去世前的五榜正奏名进士为例,绍兴十二年为398人,绍兴十五年为374人,绍兴十八年为353人,绍兴二十一年为422人,绍兴二十 四年为419人,④合计1966人。这仅是撰写歌颂宋高宗君臣降金政策而科举过关者,而更有特奏名进士,还有大量虽亦撰写了歌颂文字,却仍未过登科关者, 用成千上万的成语估算,是不过份的。

此外,围绕着所谓“皇太后回銮”的闹剧,宋高宗采纳赃官黄达如的建议,“乞令词臣作为歌 诗,勒之金石,奏之郊庙,扬厉伟绩,垂之无穷”。一时“献皇太后回銮赋颂千 余人,内文理可采者几四百人”。
 
① 《要录》卷157绍兴十八年二月丙申。
②《要录》卷178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丁卯,卷179绍兴二十八年二月乙巳,卷193绍兴三十一年十月戊辰,卷 195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壬寅
③《周益国文忠公集·杂著述》卷1《亲征录》。
④《古籍整理与研究》第5期张希清先生《南宋贡举登 科人数考》。


皇帝特“诏有官人进一官,进士免文解一次”。其中第一名是 大理正吴 ,其颂词说:“辅臣稽首,对扬圣志,惟断乃成,愿破群 异。”参加这次献诗文者,就有后来的著名诗人范成大。①范成大在宋孝宗时出使金朝,还是表现了气节。他有不少爱国诗篇传世,唯独那次 献诗,却不见于其文 集。这与朱熹、张孝祥等人的策文相类似。

仅就以上两次统计,以及朱熹、张孝祥、范成大等名士的违心卷入,郑樵的献媚邀宠,亦足以反映绍兴和议前后文士失节的普遍性和严重性。朱熹注重义利之辨,然 而遇到科场的实际利益,也只能暂时站在利的一边。本文介绍的,自然远不是当时士人失节的全部情况。拙作《荒淫无道宋高宗》第十三章第六节文丐奔竞,还有 《岳飞研究》第四辑《降金乞和与文丐奔竞》一文,则是从士人们踊跃参加宋高宗和秦桧文化造神运动的角度,反映失节问题,在此不予重复。

研究历史,固然应当有科学的理念和分析,也不能没有褒善贬恶的气节问题。围绕着绍兴和议的失节问题,确实为今人留下了值得深省的启示和教益。在本文结束 时,愿引用沈冬梅先生的一段评议:“文人士大夫群体一直自诩为伦理道德本位的传统文化载体,一遇专制政体,那些平日高谈阔论的操守、 风骨之类顿时烟消云 散,这难道不也是与专制主义的风行同样值得深思的么?”②孟子总结出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 ”的极可珍视的古训,③上述三条人生大节当然是 互相关联的,但历史和现实的无数事实证明,即使要做到其中的一条也是极难的。在古代,使士大夫辈出现人性的各种扭曲的第一位因素,就是专制腐败政治。

①《会编》卷223,《要录》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壬辰,己亥。
②《中华读书报》2000年3月8日《历史遮蔽下的 宋高宗》。
③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。